四、OOP规约
【强制】避免通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,无谓增加编译器解析成本,直接用类名来访问即可
【强制】所有的覆写方法,必须加@Override 注解。
【强制】相同参数类型,相同业务含义,才可以使用 Java 的可变参数,避免使用 Object。 说明:可变参数必须放置在参数列表的最后。(提倡同学们尽量不用可变参数编程)
正例:public User getUsers(String type, Integer... ids)
【强制】外部正在调用或者二方库依赖的接口,不允许修改方法签名,避免对接口调用方产生 影响。接口过时必须加@Deprecated 注解,并清晰地说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务是什么。
【强制】不能使用过时的类或方法。
【强制】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,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来调用 equals。
正例: "test".equals(object); 反例: object.equals("test"); 说明:推荐使用java.util.Objects#equals (JDK7引入的工具类)
【强制】所有的相同类型的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,全部使用 equals 方法比较。
【强制】关于基本数据类型与包装数据类型的使用标准如下:
1) 所有的POJO类属性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。 2) RPC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。 3) 所有的局部变量【推荐】使用基本数据类型。
【强制】定义 DO/DTO/VO 等 POJO 类时,不要设定任何属性默认值。 反例:POJO类的gmtCreate默认值为new Date();但是这个属性在数据提取时并没有置入具 体值,在更新其它字段时又附带更新了此字段,导致创建时间被修改成当前时间。
【强制】序列化类新增属性时,请不要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字段,避免反序列失败;如 果完全不兼容升级,避免反序列化混乱,那么请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值。说明:注意 serialVersionUID 不一致会抛出序列化运行时异常。
【强制】构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业务逻辑,如果有初始化逻辑,请放在 init 方法中。
【强制】POJO 类必须写 toString 方法。使用 IDE 的中工具:source> generate toString 时,如果继承了另一个 POJO 类,注意在前面加一下 super.toString。 说明:在方法执行抛出异常时,可以直接调用 POJO 的 toString()方法打印其属性值,便于排 查问题。
【推荐】使用索引访问用 String 的 split 方法得到的数组时,需做最后一个分隔符后有无内容的检查,否则会有抛 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的风险。
说明: String str = "a,b,c,,"; String[] ary = str.split(","); //预期大于 3,结果是 3 System.out.println\(ary.length\);
【推荐】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方法,或者多个同名方法,这些方法应该按顺序放置在一起, 便于阅读。
【推荐】 类内方法定义顺序依次是: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> 私有方法 > getter/setter方法。 说明:公有方法是类的调用者和维护者最关心的方法,首屏展示最好;保护方法虽然只是子类 关心,也可能是“模板设计模式”下的核心方法;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别关心,是一个 黑盒实现;因为方法信息价值较低,所有 Service 和 DAO 的 getter/setter 方法放在类体最 后。
【推荐】setter 方法中,参数名称与类成员变量名称一致,this.成员名=参数名。在getter/setter 方法中,尽量不要增加业务逻辑,增加排查问题的难度。
反例: public Integer getData(){ if(true) { return data + 100; } else { return data - 100; } }
【推荐】循环体内,字符串的连接方式,使用 StringBuilder 的 append 方法进行扩展。
反例: String str = "start"; for (int i=0; i<100; i++){ str = str + "hello"; } 说明:反编译出的字节码文件显示每次循环都会 new 出一个 StringBuilder 对象,然后进行 append 操作, 最后通过 toString 方法返回 String 对象,造成内存资源浪费。
【推荐】下列情况,声明成 final 会更有提示性:
1) 不需要重新赋值的变量,包括类属性、局部变量。 2) 对象参数前加final,表示不允许修改引用的指向。 3) 类方法确定不允许被重写。
【推荐】慎用 Object 的 clone 方法来拷贝对象。说明:对象的 clone 方法默认是浅拷贝,若想实现深拷贝需要重写 clone 方法实现属性对象 的拷贝。
【推荐】类成员与方法访问控制从严:
1) 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new来创建对象,那么构造方法必须是private。 2) 工具类不允许有public或default构造方法。 3) 类非static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,必须是protected。 4) 类非static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,必须是private。 5) 类static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,必须是private。 6) 若是static成员变量,必须考虑是否为final。 7) 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,必须是private。 8) 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,那么限制为protected。 说明:任何类、方法、参数、变量,严控访问范围。过宽泛的访问范围,不利于模块解耦。 思 考:如果是一个 private 的方法,想删除就删除,可是一个 public 的 Service 方法, 或者一 个 public 的成员变量,删除一下,不得手心冒点汗吗?变量像自己的小孩,尽量在自己的视 线内, 变量作用域太大,如果无限制的到处跑,那么你会担心的。